关于发布《南安市总医院防疫物资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的公告
各相关企业:
为降低医院物资采购虚高价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泉州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印发《泉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六个一体化”管理内容清单 30 条的通知》(泉医改秘函〔2021〕6 号)有关要求,南安市总医院(代表南安市紧密型医共体内所有成员单位)拟开展部分防疫物资集中带量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申报。
南安市总医院
2021.11.15
点击数:4471 发布时间: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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