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三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试剂)联合限价采购(第二批)议价的通知 明医改办[2016]33号
各相关医用耗材企业:
三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试剂)联合限价采购(第二批)报价工作已结束,经研究,决定开展医用耗材(试剂)联合限价采购(第二批)现场议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价时间
206年8月29日至8月30日
二、议价地点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三、相关要求
(一)为提高议价效率,请各议价企业于2016年8月26日9:00-17:00,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二次报价,议价现场解密报价。
(二)请各议价企业授权人务必自带电脑及企业CA证书,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于指定时间前到达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签到,核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后,按提示在指定地点议价,未接到通知的企业不参与此次议价工作。
(三)参与议价的授权人务必是原上传至三明市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平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指定的法定委托人(格式见附件2)。授权人议价时未携带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的,不能参加议价活动。
(四)议价现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确保工作有序进行。企业未按时参加议价的,视为企业自动放弃议价权力,按弃标处理。
(五)请各议价企业于2016年8月24日前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按照《实施方案》中要求,除《申报产品汇总表》须在三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试剂)联合限价采购平台上导出打印外,其余材料都须是规定的原件或复印件。按顺序装成册,一式贰份、每页加盖公章和骑缝章。请标注“正本”、“副本”字样。
四、其他事项
本次议价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并视为送达各议价企业,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联 系 人:王付红
联系电话:15716022573
邮寄地址:福建省三明市第一医院设备科802室
2016年8月19日
附件1:三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试剂)联合限价采够(第二批)议价时间安排表.doc